宁德市慈善总会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救助应急预案
(2011年7月28日经宁德市慈善总会第一届常务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为健全重、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迅速响应政府部署,提高慈善总会紧急应对能力,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宁德市及其他兄弟地区发生的各种重、特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从急从快,有序有效地开展紧急救灾和募捐活动。
2.市县两级慈善机构的密切合作。
3.建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启动条件和程序
1、宁德市及其他兄弟地区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当政府部门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并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时,启动本预案。
2、 总会接市政府及中华慈善总会号召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后,会长应立即召集全体工作人员启动本预案。
四、组织体系和职责任务
针对紧急状态的工作特点,本预案实行会长负责制,由会长、副会长、会长助理、秘书长组成“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委员会”,会长为主任,分管副会长、秘书长为副主任,下设资金募捐、宣传联络、后勤保障三个临时工作组,由分管副秘书长担任组长。
1.应急工作委员会职责:负责本会救灾捐赠紧急救援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工作部署,根据救灾捐赠工作进展的实际需要决定捐赠款物的使用和发放,确保捐赠款物管理使用安全规范、公开公正。
2.资金筹募组职责:主要任务是与有关部门配合,发动全社会开展募捐活动,组织财务做好捐赠款物接收、登记工作。
3.宣传联络组职责:主要任务是负责救灾捐赠活动的宣传、策划、媒体联络、网站公示、大型活动的宣传策划及志愿者队伍管理。
4.后勤保障组职责:主要任务是做好生活保障和仓储、运输、统计、采购等其他有关的后勤工作。
五、应急运转机制和工作程序
本机制一经启动,所有应急运转机制进入全日工作状态。
1.委员会成员、各组组长和所有工作人员手机24小时开通。随时联系、随时处理事务。所有事务的处理采取临时会商、电话通讯、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方式解决,事后均需形成负责人签字有效的文本存档。
2.预案启动1小时内,宣传联络组以总会的名义在宁德市各主流媒体和总会网站公布总会开展救灾捐赠活动的活动主题、热线电话、捐赠款物接受渠道和方式等重要事项。热线电话即时开通,24小时不间断接受咨询、外联、传真等服务工作,并且不间断的在总会网站和媒体公布接收捐赠活动情况,以及捐款使用等重大工作信息。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新闻媒体对总会活动进行报道。
3.资金筹募组以总会的名义联合各县(市区)慈善组织向社会发起倡议,积极策划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募捐活动,包括募捐、义演、义卖等大型劝募活动。
4.后勤保障组接收捐赠资金。收到的捐款必须在发票上注明捐款用途(意向);每笔捐款进账,必须将捐款人名称、捐赠金额、捐赠意向、联系办法等资料录入电脑;捐款到账后,及时向捐赠人递寄收据和证书;对捐款实行当日进账、当日登录、当日统计、当日公布。
5.后勤保障组接收捐赠物资。接收救灾捐赠的物品应具有使用价值,并符合安全、卫生标准;捐赠的产品应提供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捐赠食品、药品,应当提供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食品、药品在保质期内,且至少留有6个月以上的保质期限。
6.应急启动阶段捐赠款物的安排与分配。根据市政府和民政部门的要求,以及捐赠者的意愿,结合灾情需要,总会领导审核后,及时拨付救灾款物。
7.在条件和资源允许的情况下,协助政府参与灾害与突发事件后的恢复、重建工作。
六、应急准备
1.资金准备。救灾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捐赠、政府资助;总会划拨部分日常筹募的资金用于紧急救灾,实行专账管理。
2.人力资源准备。总会积极培育和发展义志愿者队伍,建立志愿者队伍档案资料库,启动本预案时充分发挥志愿者的作用,提高本会开展社会捐赠活动的能力。
七、救灾捐赠款物的监督和公示
本预案所涉及的救灾捐赠信息,包括捐赠款物的接收数额、定向捐赠与非定向捐赠数额、拨付派发数额、使用流向、使用情况等信息,经总会领导审批后向社会公示。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与检查。
八、责任与奖惩
对应急预案启动期间,表现优异的工作人员、志愿者、爱心人士、企业给表彰或奖励;对在赈灾工作中失职、渎职、贪污等违法、违纪的工作人员,予以纪律处分或解聘,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其它
本预案经总会常务理事会通过后生效。本办法的制定权和修改权属总会常务理事会;将解释权授予总会执行会长会议;将相关具体管理办法授予总会执行会长会议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