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慈善总会2013年财务情况报告
宁德市慈善总会在市委、市政府和各级党政领导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鼎力支持下,在缪会长直接领导的团队共同努力下,本会严格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宁德市慈善总会章程》等规定,积极筹集善款,广泛开展扶贫济困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现将2013年我会财务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13年总收入828.70万元其中:
1.创始基金15.58万元(其中:烟草公司2万元,闽东电力公司10万元,汽运集团3.58万元)。
2.会费收入5.28万元
3.政府补助收入28万元
4.一日捐收入53.02万元
5.专项资金收入604.26万元。其中:
非限定性收入10.98万元(其中:省总会5万元,省民建2万元,闽东电力公司2万元,苏宁电器1万元,无名氏0.8万元,小额冠名基金0.18万元)
限定性收入593.28万元(其中:河仁基金会500万元,市建筑研究院3万元,鸿远农业公司15万元,闽东电力公司3万元,雅安地震捐款3.89万元,凯捷利集团1万元,市计生委3万元,霞浦六中捐助雅安地震0.54万元,海洋技术开发公司28.11万元,团市委阳光课堂12.82万元,国拍公司6万元,省总会助孤16.92万元。)。
6.其他收入122.56万元(主要利息收入)。
二、2013年本会总支出719.85万元 其中:
1、公益活动项目总支出为674.701万元。
(1)助学62.62万元
(2)助困80.65万元,包含寸草心敬老、情帮特教校、情助福寿星、九九情敬老、失独家庭补助等
(3)助农14万元,主要用于乡村道路硬化工程和饮水修建工程、东海商务社区公共设施建设。
(4)社会公共设施建设3万元主要是全市老年人活动中心。
(5)闽东老区扶贫工程项目500万元
(6)救灾补助项目14.43万元
2、基本支出45.04万元。
(1)管理费用40.56万元。其中:工资及其他补贴16.89万元,社会保障费4.16万元,住房公积金1.92万元,交通费5.06万元,折旧费6.43万元,办公费1.72万元,接待费0.42万元,邮电费0.56万元,差旅费2万元,其他公用经费 1.4万元。
(2)筹资费用4.48万元。其中:募款活动费0.86万元,宣传资料费1.23万元,接待费用0.55万元,会议费1.84万元。
三、2013年本会公益支出674.70万元,占上年总收入767.77万元的88%,同时占当年总支出的93%,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经费占当年总支出的5.63%,符合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